1.招标条件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受常州国际机场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所需摆渡车辆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西村常州国际机场内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2个月内交付使用。
招标范围:摆渡车辆,一台,包括设备设计、制造、供应、交货、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售后服务、维护保养等等。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3.投标人资格、业绩及人员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且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初步审查不予通过。
(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报名,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委托书原件。
(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相应内容的承诺书原件。
(3)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应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提供相应内容的承诺书原件。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为国内机场提供与本次招标相同货物的经验和业绩,并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5)其他要求:投标产品须具有处于有效期的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经中国民用航空局认定的机场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通告;提供有效期内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复印件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复印件或通告复印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批次同一标段的投标;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批次同一标段的投标。
3.4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所提供的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如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投标人应承担被否决投标的风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6日至2018年2月1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平台下载费50元,邮购费50元,售后不退。
4.3下载者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4.4下载者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第三款投标人资格要求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购买操作无法完成。
4.5下载者选择“需要邮购纸质标书”的,需支付邮购费,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文件下载后的2个工作日内寄送。
4.6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招标文件费用及邮购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在开标时领取;平台下载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联系平台公司领取。
4.7平台公司咨询电话为:4000928199;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8联合体投标(如公告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购买文件、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2月24日上午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2205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州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西村
联系人:孙宇文
联系方式:0519-8325625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1901室
联系人:刘阳、周涛
联系电话:025-83324257
传真:025-83314838
电子邮件:liuyang@jce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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