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
“(1)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评标基准价=A,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1%扣1分,每低 1%扣 0.5 分。(基准价为最高分76分);
(2)对于在类似机场做过类似工程的,有一项业绩(合同价40万以上装饰工程)增加3分,最高9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确认);”
修改为:
“(1)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评标基准价=A,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1%扣1分,每低 1%扣 0.5 分。(基准价为最高分79分);
(2)2017-2019年做过80万以上类似装修工程业绩的,有一项业绩增加2分,最高6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确认);”
2:投标截止时间由“2020年5月18日14时整”调整为“2020年5月26日14时整”
请各投标人按修改后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可重新提供密封的最终报价,也可撤回后重新提交。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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