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州市物价局常价服【2016】53号文批准,自2016年5月17日起,常州机场停车场执行以下收费标准:
一、汽车停放按车型分类收费,其中小型车是指:小轿车、吉普车、9座及以下面包车、2.5吨及以下货车;中型车是指:大轿车、10至19座客车、2.5吨以上至4.5吨货车;大型车是指:20座以上客车、4.5吨以上货车。
二、地面停车场实行计次收费,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车 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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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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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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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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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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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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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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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停放时间超过零点,按二次停放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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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下停车场实行计时收费,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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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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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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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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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每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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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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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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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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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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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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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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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计费单位为2小时,以后每1小时为一个计费单位,不足一个计费单位的按一个计费单位计算。24小时内连续停放按不超过8个计费单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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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下列情形之一,免缴汽车停放服务费
(一)单次停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含15分钟)的;
(二)军车和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和殡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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